
“拒潛門”女藝人侯瓔玨勝訴
對“潛規則”大膽說:不! 為影視界帶來正能量
3月1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被告電廣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何文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北京天地精英演藝經紀有限公司支付五十二萬元。
據悉,被告何文及其公司至今遲遲未領取判決書,有故意拖延支付賠償款的嫌疑。侯瓔玨所屬經紀公司也表示,如果被告繼續上訴,會奉陪到底。
侯瓔玨拒絕潛規則遭換角案是國內首例演員大膽站出來對潛規則說不,而獲得勝訴的案例,這對于娛樂圈來說也是一種新的氣象,傳遞了無限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