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對于摔倒老人扶不扶的問題成了廣大網友爭相討論的話題,原本是一件極為平常的事卻成了網友們心中過不去的坎,而這一切都是當年南京彭宇案造成的。而如今南京彭宇案真相大白,對于摔倒老人扶還是不扶網友們會有不同見解嗎?一起跟著壞男人來看看吧。
南京彭宇案真相大白
近日,網上流傳這樣一個視頻: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事發后,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一動不動,其間多輛汽車和多名行人路過,無一輛車停車查看情況,也無一人上前施救,一分鐘后,該女子遭到另一輛汽車二次碾壓。不少人在感慨、悲嘆世態炎涼、路人冷漠的同時,卻將眾人的冷漠歸過于十年前的“彭宇案”。
近年來,路人對遇險者作壁上觀的類似新聞不斷在各地反復上演,而每當類似新聞出現,“彭宇案”就會被再次納入公共討論的范圍。一時間,“扶不扶”仿佛成了一個困擾人們多年的中國式難題,提供救助怕被對方反咬一口,不提供救助又將面臨良心上的譴責,甚至這個話題還上了春晚。其實,在再次討論這一話題之時,我們不妨重新回到“彭宇案”案情本身。
南京彭宇案真相大白
2006年11月20日9時30分左右,64歲的退休職工徐壽蘭在南京水西門廣場公交站等車時,有兩輛83路公交車同時進站。徐壽蘭急忙跑向后面一輛乘客較少的公交車,當她經過前一輛公交車后門時,26歲的小伙子彭宇正從這輛車的后門第一個下車,雙方在不經意間發生相撞。急于轉車的彭宇先向車尾看了一下,再回頭時發現摔倒在地的徐壽蘭。隨即將她扶起,并與后來趕到的徐壽蘭家人一起將她送往醫院治療,其間還代付了200元醫藥費。
南京彭宇案真相大白
經診斷,徐壽蘭摔傷致左股骨頸骨折,治療費用需數萬元。2007年1月12日,徐壽蘭將彭宇訴至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指認他將自己撞傷,并索賠13.6萬元。后鼓樓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相撞事實,同時認為原、被告雙方均不具有過錯,判決被告彭宇承擔40%的民事責任,給付原告徐壽蘭4.5萬元。之后坊間傳聞雙方私下達成和解,但和解內容從未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