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侖法院審理了一對小夫妻的離婚案。
夫妻倆都是北侖人,27歲,高中畢業開始戀愛,2011年登記結婚;楹,男方經常早出晚歸,說單位事情多,女方則開了家網店,天天宅在家。照理說“男主外女主內”也挺和諧,但兩人很快開始互相嫌棄。他說她不勤快,一天到晚在家也不打掃衛生,就顧著泡在網上。她說他不關心人,每天回家就知道打游戲,話都說不上幾句,自己泡在網上是忙著回復客戶。
這種小吵小鬧常有,去年下半年,兩人還爆發了大矛盾。她偶然發現,他和中學時期的一個女同學聯系密切,言辭曖昧。
出軌是原則性問題,她為此大發雷霆。為了安撫,他不停道歉,9月份還寫下保證書表決心,用詞相當“狠”。
“我保證從2012年9月6日開始到2112年9月6日,一百年時間里,對老婆一心一意,絕不出軌,如有違背,愿將所有房產、車輛等全部送給老婆,并終生為奴,聽任老婆差遣……”
保證書寫下后,兩人太平了大半年。
今年上半年,她獨自在家打掃時掃出一張酒店住宿發票,酒店在寧波,入住人是他。“在本地住什么酒店?”一股不祥預感襲來,她打開他的電腦細細查了一遍,發現各種露骨的QQ聊天記錄,多張和其他女人的親密照……
她沒有質問他,而是給一個老同學打電話約見面。
據她說,這個老同學對自己一直有好感,即便她結婚后都沒有放棄追求。
當晚他回到家,發現她不在,自己的電腦開著,QQ登錄著。沒多久,她發來一張圖片,他點開一看,是她和那個老同學的親密照,還有一句留言“現在大家公平了”……
6月,她起訴到北侖法院離婚,他承認自己曾對婚姻不忠,同意離婚,她也承認自己有過“報復性出軌”,兩人唯一的爭議是一筆2萬元的快遞費。
因為開網店的緣故,她和快遞公司長期合作,這2萬元是尚未結清的。她認為,自己開網店的收入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這筆快遞費也該是夫妻共同債務。他則反駁,她開網店賺的錢都是她自己花了,從沒補貼過家用,這筆快遞費不該由他負擔。
法院最終判決準予兩人離婚,并認定2萬元快遞費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兩人共同承擔。
考慮到兩人很年輕,今后很可能再婚,案子了結后,法官也跟兩人談了心,叮囑他們今后慎重對待婚姻,不要再采取“報復性出軌”這種不理智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