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端康皇太后與宮女被選中的宮女一部分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嬪妃、公主、阿哥等各宮中隨侍。不同等級的人配給宮女的數量也不同,在清朝的典制書里,康熙朝規定:皇太后12名宮女、皇后10名、皇貴妃8名、貴妃8名、嬪妃6名、貴人4名、常在3名、答應2名。其余的部分就分配到六局處服役。

16.被選中的宮女一部分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嬪妃、公主、阿哥等各宮中隨侍。不同等級的人配給宮女的數量也不同,在清朝的典制書里,康熙朝規定:皇太后12名宮女、皇后10名、皇貴妃8名、貴妃8名、嬪妃6名、貴人4名、常在3名、答應2名。其余的部分就分配到六局處服役。





















